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《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》的通知
| 索 引 号: 000014349/2020-769600 | 效力状态: 有效 |
| 发文单位: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| 成文日期: 2011年12月19日 |
| 标 题: 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《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》的通知 | |
| 发文字号:桂财税〔2011〕108号 | 发布日期: 2012年01月16日 |
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《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》的通知
桂财税〔2011〕108号
各市、县财政局、国家税务局、地方税务局,各市地方税务局直属机构,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、稽查局:
现将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〈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〉的通知》(财税〔2011〕110号)转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
财政厅 国家税务局 地方税务局
二○一一年十二月十九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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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-1-16桂财税〔2011〕108号 转发 关于印发《营业税改征~1.doc